第一章 總則
1、目的
1.1 為了規范平臺商戶行為,保證真實客戶的合法權益;
1.2 營造真實可信的網絡環境,提升網民搜索體驗;
2、范圍
2.1 平臺商品提交規范參考此規則執行;
3、職責
3.1 風控實施方即TOB業務運營部:負責初步校訂本標準文件的起草、制定、修改和廢止;
3.2 風控運營:負責撰寫、更新、維護本標準文件,以及全面貫徹本標準文件的具體實施,并有義務提供合理化建議,以使該標準文件不斷完善;
4、名詞解釋
4.1 主體資質:所有需要入駐平臺的商戶必須提供的有效證明,即商家主體的營業執照資質;
4.2 資質文件:提交的資質均為原件照片或復印件加蓋公章;
4.3 對公賬戶認證:通過銀行向其公司對公賬戶打款后要求客戶反饋打款金額的驗證方式;
4.4 清晰可見:資質文件內容應清晰可見,不影響審核所需的必要信息的讀取;
4.5公司及商品資質:根據客戶涉及信息、行業、商品的不同,屬于限售行業的需提交行業認證相關資質;
第二章 真實性認證驗證方式
1、真實性驗證方式
1.1 對公:提交銀行對公賬戶信息進行真實性驗證;
1.2 法人人臉識別: 通過法人人臉識別進行真實性認證;
第三章 資質審核通用標準
1、資質文件通用審核標準
1.1 任意資質文件應清晰可辨、信息完整
1.1.1 資質文件應有清晰可辨的發證機關公章;
1.1.2 提交的資質均為原件照片或復印件加蓋主體公章
1.1.2 資質文件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登記機關、頒發機關公章、注冊號、年檢情況、頒發日期清晰可見;
1.2 任意資質文件應真實有效
1.2.1 資質文件應有正確的發證機關公章,并嚴格按照證件發證機關或登記簽發機關;
1.2.2 資質文件應無涂改、無拼接等后期處理跡象;
1.2.3 包含有效期的資質文件應在有效期內使用,并嚴格按照證件有效期填寫系統內對應資質文件的有效期
1.3 任意資質文件應具有一致性
1.3.1 資質文件的公司名稱需與認證的公司名稱一致;
1.3.2 資質文件的注冊號、法人姓名、企業類型需與用戶認證信息及工商數據一致;
第四章 資質審核標準(公司資質)
1、公司資質審核標準
1.1 資質文件開放情況
1.1.1 目前開放主體資質為營業執照;企業、個體工商戶、律師事務所、民辦非企業類;
1.1.2 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需提交最新版營業執照資質(統一信用代碼),不可使用變更前或舊版營業執照資質(注冊號);
1.1.3 律師事務所需提交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及年檢頁,資質年檢有效;需具備統一信用代碼;
1.1.4 民辦非企業類需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需具備統一信用代碼;
1.2 信息字段填寫規范
1.2.1 公司名稱、注冊號信息的填寫需與資質內容一致,主體資質編號填寫“社會統一信用代碼”字樣無需填寫;編號不得填寫有誤,需與證件上保持完全一致。
2、主體資質判斷標準
2.1 大陸企業營業執照
2.1.1 客戶營業執照上的公司名稱、注冊號、法人姓名需與工商局企業信息數據一致;
2.2 個體工商營業執照
2.2.1 個體工商營業執照發證機關應為各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2.2 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企業字號不允許為空、“*”號或個人姓名;
注:若系統工商局企業信息數據與營業執照信息不符時,需查詢當地紅盾網站進行核實,以當地工商局紅盾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2.3 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
2.3.1 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發證機關為司法局;
2.3.2 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需結合年檢頁判斷有效期,有效期為一年,年檢有效;
2.3.3 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上的名稱、代碼、有效期需與填寫內容一致;
2.4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
2.4.1 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發證機關為當地民政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
2.4.2 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上的名稱、代碼需與填寫內容一致;
第五章 商品物料審核標準
1、商品物料通用標準
1.1 圖片物料需清晰可辨且不可重復,圖片元素中不得出現任何重疊、截斷、方向顛倒等影響圖片展示效果和審核判斷的情況;
1.2 圖片物料不得涉及誤導網民點擊行為,如虛假播放/關閉按鈕等;
1.3 圖片物料不得涉及丑陋導致感官不適的內容,如血腥、密集、過于真實的病理圖等;
1.4 商品物料展示的內容不得涉及通用禁止內容;
1.5 圖片展示的商品如涉及限制行業,需出具相應的行業資質;商品物料中涉及的產品范圍不可超出行業資質的審批許可范圍。(例如工業品生產許可中審批的產品名稱為:玻璃器皿,實際商品為硅膠鏟子,則不符合要求)
1.6 物料中宣傳其為涉及知名品牌旗艦店、官方正品、專營店等(如3M官方正品、),應出具相應的授權資質后才可通過;
搜索詞不能為空